内蒙古2018年前4个月水利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
文章来源:水利部网 时间:2018-05-21
2018年以来,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已下达水利投资计划129.39亿元,其中国家资金75.94亿元,自治区及盟市配套资金53.45亿元,全区水利重点工作推进有力,取得显著成效。
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,引绰济辽工程完成了进场道路等临时工程,导流洞开始施工,施工图设计基本完成,正在开展征地移民和主体工程开工准备工作;东台子水库初设报告获得水利部行政许可,正在开展开工准备工作;黄河二期防洪工程全面复工,完成投资0.25亿元;国家下达自治区年度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90万亩,其中水利部门实施120万亩,截至4月底已完成35.70万亩。
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力。自治区水利厅开展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7年度考核,编写完成了自查报告,已由自治区政府上报国务院;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9厅局,对各盟市开展了年度考核现场检查;继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,全区33个地下水超采区“一区一策”治理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,12家违规取用下地下水企业有10家完成封井及水源置换工作;组织开展了对428家工业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和煤化工企业用水专项检查,已完成现场检查工作;启动了全区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;利用黄河分凌,为乌梁素海补水1.84亿立方米,为哈素海补水400多万立方米;启动了“七河七湖”水生态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。春季黄河防凌期间,自治区防指、水利厅会同沿黄盟市、驻区部队和有关单位,超前部署,科学应对,累计分蓄凌水近7亿立方米,将“武开河”的不利形势转化为“文开河”的有利态势,实现了黄河安全度汛。
水利改革积极推进。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、环保部组织的中期评估核查,完成50%以上盟市旗县管理河流(段)“一河(湖)一策”实施方案编制工作,起草完成《自治区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》,开展了湖泊调查等湖长制基础工作。完成了《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和限额确定的指导意见》《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(试行)》和《自治区盟市旗(县、区)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划编制大纲》初稿,国家水权试点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节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。另外,完成内蒙古智慧水利大数据应用可研报告编制工作,拟于近期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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