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辽委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(一期)项目招标公告
文章来源:本网 时间:2018-02-09
招标编号:SLZB-2018-04
1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松辽委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(一期)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农经〔2017〕688号文件批准建设,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,招标人为松辽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黑龙江上游水文水资源中心,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2.1 项目概况
(1)项目名称:松辽委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(一期)项目
(2)项目实施地点:黑龙江省黑河市。
(3)计划开工时间:2018年4月30日;
计划完工时间:2018年10月30日。
(4)质量标准:合格
2.2 招标内容
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:
主要建设内容为:
承担2艘水文测船建造任务(包括船舶驻厂和现场建造、船舶检验及附属设施设备),建造2艘船长7.8m、宽2.3m、功率95kw、静深水航速40km/h的水文测船。主要航行于内河B级航区,本船为单机、单桨、单舵、柴油机为动力驱动的纵流消波船型。主船体采用铝合金,上层建筑采用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。水文测船单船配备水文测验设施包括甲板安装水文绞车1台、ADCP测验支架2套、船舱内配置工作台1套。
3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它组织; 3.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须在200万元以上;
3.3应具备由相关行业部门认定的船舶建造修理资质证明的生产企业;
3.4具有类似船舶建造的承建业绩;
3.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;
3.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3.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,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。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。
4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派代表于2018年2月27日至3月5日(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,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(地址: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,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)四楼招投标窗口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、资质证书、类似船舶建造的承建业绩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(交验原件,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,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正反两面)购买招标文件。
4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,售出不退。
5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上午10时,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三开标室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、日博备用、吉林省建设信息网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、《东亚经贸新闻》上发布。
7 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松辽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黑龙江上游水文水资源中心
地 址:黑河市通江路43号
邮政编码: 164300
联 系 人: 马文喜
电 话: 0456-6777302
招标代理机构: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
邮政编码:130021
联 系 人:刘君
电 话:0431-85607337
2018年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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